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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发生及收回会计分录
“其他应收款”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项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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