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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自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发布日期:2020-09-03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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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自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自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

A.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5日内

B.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7日内

C.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

D.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10日内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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