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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建造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自营建造固定资产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1. 购入工程物资用于不动产时:
借:工程物资(购买价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的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的4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 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借:在建工程(产品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品成本)
4. 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5. 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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