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嘉定区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嘉定区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
根据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嘉财〔2025〕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形式进行,并实行在线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根据规定,本区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均应参加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参加2025年继续教育。
本通知所称“会计工作”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和其他会计工作。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总会计师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注意:请根据本单位岗位的设置,安排相关人员完成2025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网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
网址
咨询电话
东奥会计在线
https://shanghai.dongao.cn
4006275599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https://ce2.esnai.net/c/accshangha
4009005955
正保会计网校
https://jxjy.chinaacc.com/shs
4008104588
中税网
https://kj.taxchina.com/shanghai
4006008999
三、继续教育学分
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且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四、继续教育时间
2025年本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会计人员可在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编 号:计财(通)2025-7
联系人: 69160012
嘉定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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