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务日程
(一)2019年10月31日前,各地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资格审核地点、联系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20年5月5日前,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考试系统硬件测试和考务培训,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三)2020年5月9日开始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四)全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财政部下发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相关指定媒体上公布。
六、考试要求
(一)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务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考试中如出现集体断网、断电、服务器中断等故障,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如在短时间内恢复的,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自动延长考试时间;如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另行安排时间继续考试。如果出现考试机黑屏、蓝屏、延时等个别情况,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示意并经认可的,可以向考试工作人员提出延时申请,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根据《刑法》和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代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的将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请广大考生务必遵章守纪,诚信参考。考生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向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提供准确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寄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狠抓考试试题和考生报名信息等资料的安全保密。要加强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配发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
湖北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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