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税务资讯返回首页

2021黑龙江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1 来源:会计考试网




"

2021黑龙江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1年第3号

为促进我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全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省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按1.5%、2%、2.5%执行。

二、纳税人申报属期为2021年9月应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可按上述预征率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30日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5186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