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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报税截止日期-2017浙江纳税申报日期
2017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纳税期限具体如下表: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省局将按照《浙江省国税系统纳税申报期限调整工作规范》(浙国税办发〔2016〕46号)的要求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发布公告。
请广大纳税人根据申报期限表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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