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建税常见问答
问:城建税的纳税人是谁?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增值税免抵税额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 - 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后的金额。
问:什么情况不用征收城建税
答: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问: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什么情况可以扣除
答: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问:如果在外地发生增值税业务,需要在哪里缴纳城建税
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两税同时缴纳。同时缴纳是指在缴纳两税时,应当在两税同一缴纳地点、同一缴纳期限内,一并缴纳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问: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的,对应的城建税能否退还
答: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热门资讯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