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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复议的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发布日期:2020-11-12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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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复议的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行政复议的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对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B、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务院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D、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中请行政复议

【答案】 C

【解析】 选项C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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