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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发布日期:2019-09-08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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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

C.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自国家行政机关辞职的人

【答案】ABCD

【解析】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末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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