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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温馨提示
关于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
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从2020年4月起,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使用 “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学分登记管理。目前该平台“继续教育”栏目公需课学习、专业课学习、继续教育补登等相关功能仍未开通,请耐心等待。平台功能开通时间和操作指引我局将另行通知。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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