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贡山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通知
贡山县财政局、贡山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公告
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云财会〔2020〕53号)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贡山县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参加继续教育,也可选择《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只能选择省财政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网络继续教育费用由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自行承担。
二、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折算办法在课程设置中明确。对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的学分,可以单独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也可以选择《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完成。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三、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网址: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在线服务—会计管理—继续教育在线学习,自行选择5家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参加继续教育。
四、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全国会计类相关考试,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类考试;
(二)参加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央各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高端)人才培训、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三)参加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会计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四)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五)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五、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会计人员参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会计类考试,每通过科考试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领军(高端)人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云南省会计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次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四)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五)独立承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六)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文章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七)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糖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八)参加主管部门(含单位)、社会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的面授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每一学时,折算为3学分;
(九)参加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其学分的折算办法,在课程设置中明确。
六、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七、其他事项
在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贡山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0886-3513169。
贡山县财政局 贡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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