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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连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3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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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连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

关于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文件要求。结合《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清远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清财会函〔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将我县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4)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学分要求

1.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如采用培训方式完成,面授时间不少于3天,远程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进行登记,学分确认申请。也可以通过购卡学习,并完成考试,在系统进行学分确认申请。购卡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德易信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三江镇沿江西路42号(民族高级中学大门侧),联系电话:0763-8672228。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行提交纸质资料。尚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请先完成信息采集。

2.公需课继续教育:累计完成不少于30学分。学习流程,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公需课学习——用户登录——会计人员——公需课学习,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自动登记和认定通过。

管理原则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2018年2019年度学分衔接及补登事宜

2018、2019年度在“省继续教育系统”认定通过的继续教育记录,已对接至“广东省会计信息平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上网未完成2018、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习的,目前不能再办理公需课及专业课学分补学补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已完成2018、2019年公需科目学习,但尚未完成专业科目学分登记的,可在“广东省会计信息平台”补登该两年的专业科目学分记录。专业科目学分补登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如有疑问可致电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电话:0763-8678822。

附件:《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清远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清财会函〔2020〕3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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