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泰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为切实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规范管理与跟踪培养,进一步引进盘活国内优质教学资源,持续提升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致力打造一支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会计从业队伍,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和《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有基础条件和优化队伍素质结构的现实需要,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中央及省属在泰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外地驻泰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依规参加本地继续教育并接受属地财政部门管理。
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首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事项(具体操作办法、流程和要求可点击泰州财政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从《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中获取)。对未按规定采集信息或采集信息没有通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定点机构在开设的网络平台不接受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时间
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时间从2020年7月15日开始,至2020年12月1日结束。所有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限,可就本人时间安排和工作需要多次反复登录学习。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年度学习考核内容,并同时参加今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培训内容
按照部省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相关规定,今年我市组织开展的网络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大类,其中推动会计行业改革发展相关政策理论、加强会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等,作为参训人员的公需科目和必修课程,完成后方可自主选择其他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本着遵循“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高能力”的基本原则,今年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内容,按类设置下列两大板块,参训人员可跨类选择学习培训:
(一)为一般企业类和金融服务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公用法律法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新会计法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解读、财税金融政策理论、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企业财务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增值税会计处理、会计信息化实践与运用等相关知识。
(二)为市县两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公用法律法规、财经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解读、最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讲解与财务管理创新、政府会计科目体系设置使用与各类业务核算实务操作、政府会计改革与信息化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业务处理与财务会计结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中特殊事项处理、政府会计制度实施难点及简化核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解读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财务管理创新实践、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指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指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要素与操作要领、会计信息化实践与运用等相关知识。
四、培训形式
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渠道,今年的网络培训将继续采用“线上学习、集中考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省财政厅公开招标后公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我市的网络培训机构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acctaizhou/,电话:400-900-5955)。全市参训人员应自行登录网络培训机构网站报名,并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向网络培训机构账户缴纳学习费用(收费标准按苏财会〔2019〕11号文件规定执行),缴费成功后可在线申请正式发票。已登录网站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无效报名,不具备参训资格。缴费确认后,一律不再办理退费。
五、培训考试
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今年全市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实行学分制管理,所有参训人员网上学习达到规定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计量标准的规定学分(对会计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要求,详见《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第四章“学分管理”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本次网络培训考试(考试出题为所学专业科目内容)由培训机构采用“分片设点、现场答题"的办法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参训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答题完毕后系统自动生成成绩,考试成绩由所属地财政部门定期导入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无需再办理任何手续。对考试不合格或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登录培训机构网址参加网课学习,并有一次申请补考的机会,补考时间统一安排在2020年12月21日、22日两天。
六、其他事项
对纳入省定继续教育形式范围、符合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在12月统一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审核登记服务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二楼136号财政窗口-文昌东路62号,联系电话:87712670,87633552)。
泰兴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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