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大庆市大同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大庆市大同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黑财会[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继续教育形式
在职在岗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区进行继续教育学习,非在岗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区或居住所在区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也可补充学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我区此次继续教育全部采用线上培训学习方式,唯一授权培训机构:中华会计网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
(1)网址: http://jxjy.chinaacc.com/heilongjiang/daqing
(2)登录或注册;
(3) 注册完毕,点击网上支付,交网课学习费用。
(4)网校联系电话:010-82318888 400-810-4588。
(5)大同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459-6165321
联 系 人:胥常军 手机:13936913655
四、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11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至少通过一科的,财政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学分抵免登记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减免90学分条件的,应通过“黑龙江省会计网”(http://www.ljkjw.gov.cn)登录到本人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采集”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向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减免部分学分条件但未达到90学分的,在完成需要补学的学分后,到“龙江会计网”登录个人信息采集界面,进入“继续教育”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可变更所属地、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以免无法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五、有关要求
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大庆市大同区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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