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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白河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白河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8-19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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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白河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白河县财政局

全县各行政机关、企事业、中省驻白单位: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17】12号文件)和《安康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安财会〔2017〕3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2017年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县所有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含无工作单位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及机构

我县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以远程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自愿选择学习形式。今年我县确定在西部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凡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登陆西部会计网(www.xbkjw.cn)会计继续教育窗口,选择白河县继续教育入口,在网上注册缴费后即可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缴费标准年96元/人,缴费时完善个人真实信息(必须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相符),需报销的学员缴费时备注开票信息,由西部会计网提供报销凭证。面授形式继续教育委托咸阳会计培训学校组织,持证人员先报名登记并缴费,再按学校通知的面授时间和地点,在安康市参加培训。
 
面授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9-37150269   18391009807  15991958606。
 
(三)继续教育内容与科目选择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习科目及学分见西部会计网学习年度课程表)。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起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所有持证人员,不分行业,年度继续教育取得学分不少于24学分。学习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行业科目,行业类型分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持证人员(含无工作单位人员)应先完成公共科目的学习,学分不足24学分时,可在行业科目中任意选择科目学习。课程学习完成后自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累计学分达到24学分以上,即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对因特殊情况没能参加2017年度以前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也可在西部会计网进行补学和考试。
 
(四)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网上学习教育和考试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开始到2017年10月31日结束(考试及计分方法按网校要求进行)。
 
(五)有关事项
 
1、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对辖区和下属单位的所有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安排到位、通知到位、督促到位,确保人人都能参加继续教育。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2、各持证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把年度继续教育作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从业水平的有效方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共科目和行业科目的学习,超出本通知规定的学习和考试时间,网校继续教育学习系统将自动封闭。
 
3、网校将当年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及考试合格证统一送交县财政局作为年度继续教育登记的依据,学员可在次年2月份以后登录陕西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查询。

继续教育咨询电话:白河县财政局会计股:0915-7810195  西部会计网:029-37150269

白河县财政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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