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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西安高新区各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西安市财政局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各企业单位实际情况,按《陕西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决定组织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请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高新区内各企业单位财务人员,凡持有西安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报名(不包含持有陕西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二、2017年主要培训内容:
1、《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2、《企业所得税法》
3、《合同法》
三、培训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第二期培训时间:2017年9月26日—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培训地点:
西安高新区科技二路68号软件园综合管理楼7层(乘608、251、29、512、908路等公交车可到)
3、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至9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906室。
4、培训费:
每人300元(含师资、场地、教材、午餐等)。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晶
联系电话:88333605
西安高新区财政局 高新区会计学会
二0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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