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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阜宁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阜宁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培训从2017年9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未参加以前年度学习需要补学的人员,可同时采取参加网上远程教育的方式选择相应年度予以补学。为确保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宣传及时到位。根据市财政局统一布置,阜宁县财政局立即召开18个镇(区、街道)、2个社区财政所(局)长和县直30个主管部门财务科长会议,并以阜财会〔2017〕5号文件下发,要求各单位和部门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精神,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帮助支持单位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同时利用电视、报纸、财政网站等媒体宣传教育培训信息,确保会计人员按时参学。
二是自愿选择培训形式。为方便持证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主要采用网上远程教育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内容包括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原则上要求一般企业类、金融类持证在岗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学习,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持证无岗人员、临时在外工作及其他会计持证人员可自愿选择网上学习或面授学习。
三是严格考勤考核。对所有报名参加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往年的学习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以前年度未学和学习没通过的人员一律要求补学。对参加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加强管理、严格考勤考核,保证学时达标、保证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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