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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财政局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区直各单位。
根据《会计法》和《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延平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
学员自行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www.kjjxjy.com/),在培训平台报名学习。完成学习的学员,培训学习记录信息会自动同步到“管理平台”中。
二、面授继续教育
2017年面授继续教育工作由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平分校负责(地址:鼓楼街49号、联系电话:886988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20日。计划9月下旬开班。
除网络继续教育外,会计人员在2017年通过参加《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关证明的,可以抵当年的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应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先进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登录“管理平台”进行视同申报,并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区财政局会计股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确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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