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从业水平,根据《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开发区境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时间
2017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11月30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继续教育形式
网络教育,应选择山财培训网(登录网址:http//www.1k100.com)填报个人信息,点击“登录”进入学习系统,学完规定课时,并考试合格。逾期未完成2017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应通过山财培训网进行补学,补学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继续教育内容
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为重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会计理论与实务、《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五、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考试合格的,应按《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继续教育注册登记(可代办)。
网络培训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地址(持成绩单和会计证):滨州市黄河2路渤海18路以西401号财政大厦406室,联系电话:3083268 联系人:张静 朱薇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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