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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财政局关于2018泾阳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0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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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财政局关于2018泾阳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泾阳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业主管部门,省市驻泾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会计改革,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和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度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培训对象

全县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人员及全县所有单位从事财会工作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出纳)。

二、培训内容

(一)行政事业类:

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2.《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3.《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二)企业类:

1.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三);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三、培训费用

每人200元

四、培训时间

1.企业2018年11月26日一天。

2.行政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28日二天。

5、 培训地点

泾阳宾馆礼堂

六、继续教育登记和培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会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会计执业胜任能力。各单位应当鼓励、支持、监督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1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人员可在《科目表》中自行选择学习科目,所选科目学分合计不少于60学分。
 
(三)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统一由我局会计管理处上传并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认定记载。会计人员应及时在陕西会计网上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各会计人员在开始继续教育前,应先登陆陕西会计网完成信息采集。
 
凡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务必于11月23日前报到,逾期不再补报,报到地点:泾阳县财政局会计处办公室(财政局四楼)。

咨询电话:36220102  18220094093(周老师)

泾阳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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