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茂名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和合格标准已公布,根据《关于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24号)要求,考后在线人工核查通知如下:
一、在线核查对象及方式
核查对象:全科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附件1)。
核查方式: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无需到现场提交。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附件2)。
二、在线核查时间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7日。
三、核查内容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
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执行。(附件3)执行,核查需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1.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位)证书的扫描件各一份。
2.审计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除提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位)外,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一份。
3.香港、澳门居民应上传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扫描件各一份。
4.台湾居民应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扫描件各一份。
四、其它事项
1.该考试在线人工核查实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考生只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182.92.48.72:82)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姓名、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登录信息须与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
2.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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