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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否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发布日期:2020-01-02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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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否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问: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否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答: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提醒纳税人,要注意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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