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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使用过的设备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8-07-11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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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使用过的设备如何处理

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出口使用过的设备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4规定: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可以视同自产,适用免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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