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波注册会计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21年宁波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综合阶段考试合格考生: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正式公布,现将我市考生领取2021年考试合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证类别与领取对象
(一)合格证类别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包括: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
(二)领取对象
1.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
2.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2021年在浙江省杭州市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合格证领取时间
(一)专业阶段合格证
专业阶段合格证为电子证书,由考生随时自行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下载。
(二)全科合格证
全科合格证为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至3月31日(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由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宁波市考办领取(可登录网报系统查看本人已选择的领取地),或者由考生自主选择到付邮寄方式获取。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选择到付邮寄全科合格证的操作要求
为应对疫情防控,避免在领取证书环节人员集聚,并确保全科合格证的安全准确投递,2021年全科合格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到付邮寄方式(快递费考生自理)获取全科合格证。
选择该方式获取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点击主页右上角的“登陆/注册”按钮,通过“个人登录”后,选择“个人办事——全科合格证到付邮寄地址填写”模块,在线填报到付邮寄服务申请。市考办将根据考生填报的邮寄服务申请信息于2022年2月16日起(物流秩序恢复正常)办理邮寄证书手续。根据财政部考办规定,全科合格证遗失不补,请相关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收件信息。如因收件信息填写不准确等考生个人原因造成邮件遗失或无法正常投递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全科合格考生入会申请
已收到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申请”模块(网址:https://cmispub.cicpa.org.cn),在线提交入会申请。
(三)专业阶段合格证相关事项
1.已取得专业阶段6科有效合格成绩,但因在其它考试年度报名信息错误或变更而无法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应当于2022年3月11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地的市考办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手续。省考办将复核各市考办汇总上报的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信息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财政部考办核准并签发电子合格证。
2.已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的考生如涉及个人信息变更,应当于2022年3月11日前向专业阶段最后一科考试报名所在的市考办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阶段合格证及对应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现场领取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财政大楼5楼508室 咨询电话:89388141
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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