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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注会报名简章-2016四川注会报名时间-2016四川注会报名确认

发布日期:2016-03-22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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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注会报名简章-2016四川注会报名时间-2016四川注会报名确认

四川省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的《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网站(http://www.scicpa.org.cn),点击右下“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人员分为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和非首次报名人员三类。

  2.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前往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指定的报名点审核身份信息,在网报系统里上传照片。首次报名人员报名时还应携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在网报系统重新填写。

  5.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省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以身份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报名的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直接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实时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该项认证预计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1天左右完成。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到省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和报名。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4.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地点:

  (1)大成都片区

  大成都片区指成都市区和所辖各区县,考点设在成都市内,资格审核统一安排在省注协所属的两个报名审核点:

  省注协:成都市高新区天益北巷4号11楼,电话028-85313053。

  省会计学会: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28号华信大厦3楼,电话028-86957775。

  (2)市(州)考区

  其他各市(州)考区的报名人员,应按属地原则,在当地市(州)考办(财政局)指定的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资阳、巴中、广安、甘孜、阿坝等市(州)未设考区,上述市(州)的报名人员,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任一考区报名参考,并请于正常工作时间到所属考办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报系统指定的网上支付方式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统考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4]3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527号)规定,我省专业阶段考试每科收取报名费65元,综合阶段考试收取报名费130元。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9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已交费但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也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6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6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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