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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溢价/股本溢价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20-04-14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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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溢价/股本溢价会计处理

资本(或股本)溢价的会计处理

1.资本溢价

一般企业(非股份公司)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不会产生资本溢价。

企业重组并有新的投资者介入,会产生资本溢价。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应记入“实收资本”科目;超出部分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股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按面值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应全部记入“股本”科目,不会产生股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相当于股票的面值部分记入“股本”科目,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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