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项目质量复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项目质量复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过程中,项目合伙人可以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提供适当协助
B、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如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或者同等职位的人员)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
C、项目质量复核可以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D、只有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合伙人才可以出具报告
【答案】BD
【解析】为了确保协助人员的客观性,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为本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提供协助,选项A错误;项目质量复核不可以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选项C错误。
下列关于审计项目合伙人管理和实现审计质量的领导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审计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审计项目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
B、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
C、审计项目组所有成员都有责任为在项目层面管理和实现业务的高质量作出贡献
D、审计项目合伙人通常需要重点关注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无需参与整个审计过程
【答案】D
【解析】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充分、适当地参与整个审计过程,从而能够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确定审计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是否适当。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需要与项目合伙人确认不存在尚未解决的重大事项(包括与重大非常规交易相关的事项)。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需要考虑( )。
A、评价项目组对重大非常规交易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B、评价项目组是否已就疑难问题和涉及意见分歧的事项进行适当咨询,复核相关咨询记录和结论
C、评价项目组是否完成与治理层、管理层和相关其他方所需的沟通
D、如果意见分歧很难达成共识,但是基于审计业务约定出具审计报告时间的限制,可以先出具审计报告,之后针对未解决事项进行跟踪
【答案】ABC
【解析】只有意见分歧得到解决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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