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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出票的效力

发布日期:2021-03-23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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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出票的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

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汇票得不到承兑和付款,出票人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法律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2)对付款人的效力

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付款人并未签章)。只有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付款人才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3)对收款人的效力

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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