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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和转让

发布日期:2021-06-24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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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和转让

(一)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定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约定→√)

(二)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对外转让

1.普通合伙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约定→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法定履行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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