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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烟叶税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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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烟叶税

(一)纳税人
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二)征税范围
烟叶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
(三)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计税依据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具体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收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烟叶收购价款×(1+10%)×税率

(六)征收管理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烟叶税在烟叶收购环节征收。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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