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总局税收法规及解读返回首页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发布日期:2020-01-13 来源:会计考试网




"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五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1号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五议定书(以下简称“第五议定书”)于2019年7月19日在北京正式签署。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完成第五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内部法律程序,自2019年12月6日起生效。在内地,第五议定书适用于2020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于2020年4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课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

第五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1日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5186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