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合并、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文件总结
企业合并、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有很多的限制及条件要求,应认真研读相关政策,关于企业合并、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文件如下:
合并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基本要求如下: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如果是股权收购: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
如果是资产收购: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相关导读
热门资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