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发布2015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五期)
2016年3月1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五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2月22日—2月29日,28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9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20家,深市主板7家,中小企业板37家,创业板26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8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东方银星和ST宜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月29日,32家事务所共为168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47家,深市主板21家,中小企业板60家,创业板40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6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月22日—2月29日,16家事务所共为25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18家,深市主板7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家上市公司(东方银星、滨化股份和ST宜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月29日,29家事务所共为68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45家,深市主板21家,中小企业板1家,创业板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63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月22日—2月29日,3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5份(详见附表5),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份,有2家上市公司同时被出具了非标准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至2月29日,7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12份,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7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5份,有3家上市公司同时被出具了非标准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东方银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东方银星公司现阶段处于转型期,仅有少量建材贸易业务,东方银星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 ST宜纸(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截至2015年12月31日,纸业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6,427.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44%,纸业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有重大的不确定性,如纸业公司本次重组失败,其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纸业公司搬迁损失补偿方式变更为按国务院590号文件执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纸业公司已经发生搬迁损失金额为7.08亿元,该搬迁损失补偿金额须经审计评估机构审计评估,在审计评估的基础上由宜宾市人民政府和纸业公司双方共同确认。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东方银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东方银星公司现正处于转型期,只有少量的建材贸易业务,故注册会计师未对东方银星公司的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房地产工程项目等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滨化股份(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滨化股份公司未对异地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绿能”)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滨化绿能发生了管理层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挪用公司资金的舞弊行为,导致滨化绿能出现重大财务风险,因此滨化股份存在对异地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授权范围过大,对被授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问题。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3. ST宜纸(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纸业公司于2011年8月21日起全面停产并实施整体搬迁工作,本报告期仅有试生产运行,未发生生产经营业务,无正常采购及销售业务,故注册会计师未对生产管理、原材料采购以及销售管理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三、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总体情况
截至2016年2月29日,共有35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92家(详见附表6-1)。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45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8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9家。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看,有76家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28家是因客户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6年2月29日,共有34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16家(详见附表6-2)。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80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0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6家。
附表:
1.附表1:上市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简要情况明细表
2.附表2: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汇总表
3.附表3:上市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简要情况明细表
4.附表4: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汇总表
6.附表6-1:上市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明细表(截至2016年2月29日)
附表6-2:上市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明细表(截至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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