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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17年10月青岛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青岛国税局
关于明确2017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的安排,在10月1日-15日申报纳税期限内有连续8个休假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8个工作日,即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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