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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0月重庆纳税申报期限顺延的通告-重庆国税局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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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0月重庆纳税申报期限顺延的通告-重庆国税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2017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请您妥善安排好办税时间。感谢您对重庆国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申 报

收 期

增值税与消费税

(含防伪税控数据抄报)

企业所得税

个人利息所得税

废弃电器电子

产品处理基金

月(季)

月(季)

十月

10月1日

10月1日

10月1日

10月1日

10月25日

10月25日

10月25日

10月25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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