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9年度辽宁省正高级会计师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正高级会计师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9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财会〔2019〕303号),经研究,现场答辩内容分为个人自述和业绩论文答辩两部分。答辩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其中个人自述时间限时3分钟。
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参评人员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并及时关注评审申报系统和辽宁会计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3日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热门资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