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会计证换证工作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福州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14〕48号)精神,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换证工作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我市实际换证情况,预计至今年年底尚有5万持证人员尚未换取新证,经研究,决定延长会计证换证工作1年,即会计证换证工作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现将换证延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后换证工作的地址
换证地址:市级(含持有的省财政厅会计证书,2015年10月1日下放给福州市级管辖)财政部门管辖的会计人员换证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2层福州市财政局1222室”。若有变动,以“福州会计信息网:www.fuzhou-kj.com”通知为准。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换证地址,以各县(市)区财政局通知为准。
全市换证延长期限最迟不超过2017年底。
二、换发新版会计证书对象
凡是2014年12月1日前取得的会计证,尚未换发新版会计证书的,都必须到原颁发的财政部门换新版的会计证书,否则过期作废。
三、换证注意事项
1、会计证换证实行预约登记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会计证换证通过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进行预约登记办理,会计证换证应提前一周或以上进行预约登记,操作说明可以查阅“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
2、换证需要审核的事项
换证需要审核的主要事项包括:姓名、身份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变更内容。
换证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换证申请情况表和信息变更表(网络注册打印);
(2)原会计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续教育完成记录;
(5)其他有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副本复印件。
继续教育记录审核年份为换证当年度的前一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2014年之前下半年办理的会计证当年不需要继续教育;2014年开始当年新办理的会计证,次年开始继续教育。
咨询电话:88082512、83700910。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本地网站和办证窗口等各种渠道,做好换证宣传工作,确保会计人员对换证事宜应知尽知;配置必要的具体换证工作人员,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做好换证各项物资保障,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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