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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兴化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4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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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兴化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兴化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兴化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规范管理与跟踪培养,持续提升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市财政局关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泰财会〔2022〕4号)文件要求,现将兴化市2022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中央及省属在泰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外地驻泰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依规参加本地继续教育并接受属地财政部门管理。

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之前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应当首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http://kj.jscz.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事项(具体操作办法、流程和要求可点击泰州财政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从《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中获取)。

二、培训时间

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时间自2022年6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所有学员在该时间段完成相应的学习和考试。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会计人员,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年度学习考核内容。

三、培训内容

按照部省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相关规定,今年我市组织开展的网络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大类,其中推动会计行业改革发展相关政策理论、加强会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等,作为参训人员的公需科目和必修课程,完成后方可自主选择其他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本着遵循“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高能力”的基本原则,今年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内容,按类设置下列两大板块,参训人员可跨类选择学习培训:

(一)为一般企业类和金融服务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法规、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新会计法解读、会计人员电信网络反诈宣传课程、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解答、财税金融政策理论、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企业财务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等相关知识。

(二)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财经政策法规、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人员电信网络反诈宣传课程、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讲解与财务管理创新、政府会计科目体系设置使用与各类业务核算实务操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解读、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财务管理创新实践、工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指引等相关知识。

四、培训形式

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渠道,今年的网络培训继续采用“线上学习、线上考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省财政厅公开招标后公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我市选择的网络培训机构为北京冠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冠华会计网校网址:http://tz.guanhua.com,电话:400-928-5108)。全市各参训人员自行登录培训机构网站报名,并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向网络培训机构账户缴纳学习费用(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与该培训机构签订的中标合同价格执行),缴费成功后可在线申请正式发票。已登录网站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无效报名,不具备参训资格。缴费确认后,一律不再办理退费。

五、培训考试

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全市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实行学分制管理,所有参训人员网上学习达到规定学时后参加线上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考试成绩及参训学时直接导入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无需再办理任何手续。对考试不合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有一次补考机会,两次考试未通过者,无法取得继续教育学分。

六、其他事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一)会计人员通过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试合格即为完成90学分。

(二)凡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可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在申请学费审核模块中上传成绩证明、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线上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抵免手续。

(三)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兴化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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