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继续教育 > 会计继续教育动态返回首页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泉州会计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第2页

发布日期:2017-02-25 来源:会计考试网

"
 
 会计人员应确保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将通报所在单位,并将造假行为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4、学分计量标准折算管理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执行。
 
 三、报名办法
 
 泉州市辖区的会计人员全部必须登陆《泉州财政会计信息网(www.qzczkj.gov.cn)》——点击“网络教育”栏目——进入泉州市会计网络教育管理系统http://kj.qzczkj.gov.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已在新系统注册的用户不须重新注册,直接选报2015-2017年课程。会计人员可在上半年参加培训,上半年人数少网络相对通畅,可减少考试不成功可能。需培训者课时无上限,不要挂机浪费资源。
 
 四、培训内容、考试范围
 
 培训具体内容详见网络教育培训系统;行政事业类考试范围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为主,企业及其他类以《最新纳税实务讲解》为主培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操作实务。
 
 五、考试形式、时间
 
 由闭卷集中无纸化机考改为开卷分散无纸化机考;每年二份试卷任选一份,考试合格标准统一为24学分以上(共40学分)。二份试卷均不合格者可自行取消重报,考试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六、培训教材:自愿选购,《营业税改增值税操作实务》建议选购。详见网络教育培训系统。
 
 七、收费标准:不高于30元/每人每年。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新培训系统会计人员信息应重新采集完整。新系统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改为证书档案号一般为居民身份证号。系统不允许同一用户重复登陆,退出系统必须点右上角“退出登陆”,方可再次登陆,退出时不可直接关闭。
 
 2、有选择需发票或定购教材者报名当月应缴费,取消报名重报其他科目,应跨月重报,否则,影响电子发票开具及教材邮寄责任自负。需邮寄教材及发票者务必在系统“密码修改”栏,再次核对实时更新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不能用座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2017年纸质发票改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等效于纸质发票,需要者按短信发票信息提供的下载网址(http://www.fjfapiao.com)自行下载打印。
 
 3、本地宽带确保网络稳定、畅通;本地网速可能影响考试,考试时不要同时打开占带宽的视频,考试时间选择本地网速稳定时段,若考试异常0分,二天后改用360浏览器考试。结束网络培训退出学习时,不应直接强行关闭窗口,应点击右上角“退出本节学习”;客户端考试电脑以台式机为好,系统不支持平板电脑及手机学习、考试。学习、考试时页面左上方功能条的工具栏选择“兼容性视图”设置,工具栏及internet选项中隐私栏均应选择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栏显示属性字体选择“正常”,考试时只能打开一份试卷。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5186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