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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厦门市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30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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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厦门市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今年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继续采用面授与网络培训双轨制的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面授或网络教育形式。
 
网络教育培训在“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 (www.xmcz.gov.cn)上进行。
 
2017-2018年度厦门市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面授定于2017年8月1日开始,以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管理会计建设相关文件解读、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管理会计案例、营改增等新税收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1日。逾期不受理报名,未报名者参加网络培训。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地缴费确认
 
本年继续教育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请各参加培训人员上厦门市财政局网站(www.xmcz.gov.cn)会计之窗栏目“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系统”(面授报名)填列报名表,选择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打印报名表并到所选择的培训单位确认报名信息、编班(确定具体培训时间与班次)并缴费。
 
三、培训单位地址
 
1、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厦门市湖滨南路10号五楼
 
    咨询电话:2280793、2283923 

2、厦门市中直会计学会:厦门市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3楼
 
咨询电话:5310995、5030035

四、其他事项
 
1、已参加本年度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举办的管理会计高级研讨班或厦门市中直会计学会举办的新会计政策高级研讨班,经考核合格的,确认2017-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与学分。
 
2、根据《福建省会计学会关于举办2017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闽会学[2017]1号),我市高级会计人员也可自愿选择参加福建省会计学会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面授培训,参加者按照闽会学[2017]1号规定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务必注明厦门学员。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在培训结束后将考核合格的厦门学员信息发我局会计处确认2017年度学时与学分。
 
3、根据《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新业务会计难点分析培训班的通知》(会学[2017]11号),我市中高级会计人员也可自愿选择参加中国会计学会举办的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新业务会计难点分析培训班,参加者按照会学[2017]11号规定网上报名,培训结束后凭“中国会计学会培训合格证书”在“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学分申报”网上申报确认2017年度学时与学分。
 
附件1:福建省会计学会关于举办2017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闽会学[2017]1号)
 
附件2: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新业务会计难点分析培训班的通知(会学[2017]11号)
 
 
                            厦门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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