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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有哪些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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