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财政局电话地址
江华县财政局联系方式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阳华路111号。
联系电话:07462322999。
邮箱:jianghuaxianczj@126.com。
办公时间
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江华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对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和拨款;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核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负责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三)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县直单位综合财政预算计划和部门预算;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县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四)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提出地方税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五)改革完善预算编制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按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县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逐步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六)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水利建设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落实与协调;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收费票据;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七)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拟订社会保险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
(八)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九)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
(十)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组织和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贸易外汇;制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十一)负责财政有偿资金、财政归口的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负责财政周转金、预算外间歇融通资金和原财政信托贷款的回收。
(十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拟订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对外业务。
(十三) 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人员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
(十四)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制订全县工资统发制度,建立个人工资档案,填报工资发放有关数据,负责工资资金的及时拨付。
(十七)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全县财政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实施全面监督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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