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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www.tjmqa.gov.cn

发布日期:2016-03-24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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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www.tjmqa.gov.cn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官方网站是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1.组织协调委全局性党政重点工作的实施,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和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委重要决策和批示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2.负责系统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汇总,牵头组织系统综合性考核和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委党委日常工作,牵头承办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综治、统战、对台、侨务、宗教等工作;

4.牵头负责党务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网站统筹管理、政务微博信息提供工作,统筹新闻发布工作;

5.负责信访工作;

6.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相关工作;

7.负责安排委领导出席的会议、公务活动、值班和厅局级以上领导来访接待工作;

8.负责委机关和系统综合性会议管理,承办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委务会、主任周例会的会务、记录、纪要起草工作;

9.承担委保密办职责,负责机关机要、党政公文的收发流转管理工作;

10.负责委机关党政印章管理和各处室印章及业务专用章备案工作;

11.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承办委白皮书编印和简报专报等编发工作;

12.牵头负责系统统计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3399808、23350027

 

机构名称:(二)法规处

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地方立法项目立项、调研和起草工作,承办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及备案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4.负责重大案件审核和委案件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和系统执法证、公职律师管理工作;

7.指导系统法制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8.组织开展法制工作研究;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3121165

 

机构名称:(三)研究室

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委建设和发展中、长期规划,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2.负责起草委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综合性重要文稿和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稿;

3.负责并组织推动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制定调研计划,推广调研成果;

4.负责收集和分析市场监管及相关领域重要政策动态、前沿信息,为委领导和机关提供信息服务;

5.负责牵头组织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6.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四)企业监管处(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处)

工作职责:1.负责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管理工作;

2.负责牵头本市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异常状态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抽查、异议处理工作;

6.承办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审核和登记证吊销工作;

7.负责牵头组织本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市场主体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度建设和推动落实;

9.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专项治理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453622

 

机构名称:(五)市场监管处(合同监管处)

工作职责:1.负责商品交易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开展文明诚信市场认定工作;

4.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5.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拟订、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拍卖企业及拍卖行为;

8.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合同监督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和年度报告编撰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460591

 

机构名称:(六)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直销监管处)

工作职责:1.负责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工作;

2.负责指导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3.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垄断协议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4.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

6.承担市打击传销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推动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打击传销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等工作;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465361

 

机构名称:(七)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规范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工作;

3.负责推动落实网络经营主体营业执照、行业代码、互联网医疗保健审核同意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证书等网上电子链接标识工作;

4.负责指导系统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日常和专项检查工作;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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