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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的条件,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发布日期:2024-11-01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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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的条件,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关于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的条件,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

A、3年

B、5年

C、8年

D、10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关于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的条件,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2、在股份支付交易中,(  )是反映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日期。

A、授予日

B、可行权日

C、行权日

D、出售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出售日是反映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日期。

3、根据财税2018年第164号规定,企业雇员从雇主取得认股权证(股票认购权)购买的股票等有价证券,其价格低于当期股票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形成的价格差额,按(  )计入综合所得,按照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租赁所得

D、劳务费所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财税2018年第164号规定,企业雇员从雇主取得认股权证(股票认购权)购买的股票等有价证券,其价格低于当期股票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形成的价格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入综合所得,按照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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