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事务所在完成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向我会提交检查所需材料。具体包括:
(一)事务所开展年检工作自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联系信息表》;
(三)《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汇总表》;
(四)《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表》;
(五)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资料(详见省注协《关于布置2016年度会费缴纳及2015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注会协〔2016〕2号);
(六)《不参加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登记表》;
(七)《注销注册申请表》;
(八)《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登记表》;
(九)《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换发新证人员照片汇总表》;
(十)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附表制成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省注协(Email地址:fjcpa87097003@126.com),邮件主题应标明“***事务所2016年任职资格检查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可于3月4日直接向省注协提交《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表》(附表3)及有关材料。
1.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拟加入其他事务所或正在申请设立事务所的(请附事务所终止用工证明);
2.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
3.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发生纠纷,经协商,事务所仍不愿意为注册会计师上报年检的。
(二)本文件所提及相关表格,可在我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cz.fjicpa.org.cn。
(三)年检期间,有关事务所业务监管问题,请与监管部联系;有关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问题,请与培训部联系;有关会费缴交问题,请与综合部联系;其他问题请与注册部联系。
监管部电话:0591-87097009
培训部电话:0591-87097011、87097017、87097006
综合部电话:0591-87097013、87097133
注册部电话:0591-87097003、87097002
(四)为确保注册会计师年检顺利进行,在年检期间,暂缓办理注册、转所、执业证明手续,事务所新设及合并除外。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联系信息表
5.注销注册申请表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