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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通知-2016山东注会年检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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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通知-2016山东注会年检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会协〔2016〕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任职资格检查有关规定,决定自2月24日至3月13日,进行2016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及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检查内容:

(一)注册会计师检查内容:

1.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3.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4.是否专职在事务所执业;

5.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6.是否按规定接受了继续教育培训;

7.是否按规定交纳会费;

8.是否处于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9.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

10.需要进行检查的其他内容。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检查内容:

1.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连续满12个月;

4.是否年龄在2015年12月31日超过70周岁;

5.是否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6.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7.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8.是否按规定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9.中评协及本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报送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检查报送材料(表格详见附件2):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3.《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4.《未参加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不参加年检申请注销注册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5.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6.注册会计师当年交纳会费情况证明(注:抵扣中注协返还额度后上缴会费情况);

7.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8.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电子版)。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检查报送材料(表格详见附件3):

1.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2.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

3.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4.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

5.2015年度会费缴费凭证;

6.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7.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根据省委组织部、中注协、中评协的要求,为保障行业党建及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派情况、参政议政情况统计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支部工作进展情况明细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年检时一并报送。

(四)根据《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明确一名专职防伪报备专管员,并填写《防伪报备专管员登记表》(见附件5),年检时一并报送。

四、检查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遵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网上申报、上报材料等工作,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一)本次年检以机构自检为主,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在上报检查材料前,务必核对好本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机构负责人、股东信息,注师人数等相关信息)及本机构内注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注师编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批准文件、批准日期、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确保与行业管理系统信息相一致。会计师事务所如两个系统(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不同,请自行更改,对不能自行更改的事项,请将变更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并将变更材料同年检资料一同上报省注协。省注协年检期间将对两个系统进行认真核实,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自检后两个系统仍有不一致的情况,请自行整改后方可进行年检。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应认真做好本机构未参加人员的统计,列明不参加检查的原因并交回注师证书原件;不参检的注册会计师如有意愿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的,可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2-7),并提交一寸蓝底彩色照片,办理非执业会员注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师为省注协代管注册会计师,可在2015年2月24日前直接向省注协提交检查材料:

1.已离开原事务所尚未加入其他事务所的;

2.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正在申请设立新事务所的;

3.尚未办理从已终止的事务所转出的;

4.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

5.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6月20日前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查。

(五)注册会计师栏目已经填满需要换证的,请认真填写《换证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6),并提交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后请写上人员姓名,办理新证书。

五、会费的缴纳

为不影响年检工作的正常进行,至今未缴纳会费的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请务必在2月24日年检工作开始前缴清会费,年检期间不收取现金,凭缴费回单领取会费收据。

六、时间安排

1.年检时间:2015年2月24日至3月13日。各地事务所的年检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年检地点:济南联勤宾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38号。

3.联系人及电话:张倩(负责行业党建)0531-82919657;冉祥俊(负责注册会计师年检)0531—82919675;隋磊鑫(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0531—82919666;宋炜平(负责继续教育年检)0531—82919695;李晓霞(负责会费收缴)0531—82919665;张宁(负责行业监管)0531—82919667。年检现场电话将于2月24日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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