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法定办理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一、常见错误示例
1. 若办理业务时需要上传照片,请上传正规电子版证件照。照片文件要求:必须为近三个月内拍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纯的浅色(建议白色),不允许上传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帽子等照片;上传文件必须为.jpg格式,照片规格大于500*700px。
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系统:http://1.85.55.198:9090/credit/baseInfo/apply/toLogin.do
技术支持电话:029-88813868、029-88813899(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指南
一、事项名称
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
二、办理依据
无
三、申请条件
在岗会计人员和预备会计人员。
四、携带资料
在岗会计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办理个人信用信息变更审核:
材料名称
|
(一)打印的《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必带】
|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带】
|
(三)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四)全日制学位证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五)非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六)非全日制学位证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七)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八)税务师证书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九)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十)会计电算化证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十一)珠算证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十二)会计类资格证书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十三)审计类资格证书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十四)统计类资格证书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十五)经济类资格证书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十六)XXX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有单位的则携带】
|
(十七)XXX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如果有单位的则携带】
|
(十八)无工作单位需提供居住证或户籍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如果有变更则携带】
|
(十九)省、部级先进工作者提供颁发证书原件;【从无变有或从有变有则携带】
|
(二十)打印的《陕西省会计业务办理预约单》。【如果有预约则携带】
|
预备会计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办理个人信用信息变更审核:
材料名称
|
(一)打印的《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表》一份(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必带】
|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带】
|
(三)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如果是全日制高中以上学历则携带】
|
(四)全日制学位证原件;【如果是全日制学士及以上学位则携带】
|
(五)非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如果是非全日制有学历则携带】
|
(六)非全日制学位证原件;【如果是非全日制有学位则携带】
|
(七)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如果有注册评估师证则携带】
|
(八)税务师证书原件;【如果有注册税务师证则携带】
|
(九)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如果有注册会计师证则携带】
|
(十)会计电算化证原件;【如果有会计电算化证则携带】
|
(十一)珠算证原件;【如果有珠算证则携带】
|
(十二)会计类资格证书原件;【根据填写的具体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示】
|
(十三)统计类资格证书原件;【根据填写的具体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示】
|
(十四)审计类资格证书原件;【根据填写的具体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示】
|
(十五)经济类资格证书原件;【根据填写的具体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示】
|
(十六)XXX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有单位的则携带】
|
(十七)XXX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如果有单位的则携带】
|
(十八)无工作单位需提供居住证或户籍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如果无工作单位则携带】
|
(十九)省、部级先进工作者提供颁发证书原件;【如果是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则携带】
|
(二十)打印的《陕西省会计业务办理预约单》。【有预约的携带】
|
1、持有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信用信息采集信息
2、未持有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信用信息采集信息
六、办理地点
各地市会计管理机构
七、办理时间
2018年3月1日开始。
八、联系电话
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地市名称 | 电话 | 地址 |
省直属 | 029-87624437 | 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 |
西安市 | 029-88479346 |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 |
延安市 | 0911-2161046 | 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10楼1046室 |
榆林市 | 0912-2330297 | 榆林市市政府政务大厅二楼财政窗口 |
铜川市 | 0919-3281635 | 铜川市金谟东路 |
渭南市 | 0913-2100028 | 渭南市行政服务中心53-55号(三贤路北段) |
宝鸡市 | 0917-3262003、3262100 | 宝鸡市行政中心5号楼106、427室 |
咸阳市 | 029-33218346 | 秦皇路市委党校教学楼六层613室 |
商洛市 | 0914-2310987 | 商洛市工农路12号 |
安康市 | 0915-3238226 | 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
汉中市 | 0916-2522404,2510066 | 汉中市将坛西路 |
杨凌区 | 029-87036959 | 新桥北路6号 |
九、法定办理时限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一、常见错误示例
1. 若办理业务时需要上传照片,请上传正规电子版证件照。照片文件要求:必须为近三个月内拍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纯的浅色(建议白色),不允许上传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帽子等照片;上传文件必须为.jpg格式,照片规格大于500*700px。
2、 若办理业务时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照片,请上传证明材料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证明材料文件要求:.jpg格式,单个图片不能超过5M,保持正面清晰。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相关导读
热门资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