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http://kj.facc.com.cn
一、采集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按以下原则选择地区进行信息采集:
(一)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区进行采集;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进行采集;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区进行信息采集。
三、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根据个人信息变化,请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继续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
四、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
(一)会计人员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系统”(http://kj.facc.com.cn/)进行注册登录、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二)所属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五、准备材料
(一)个人近期白底电子版证件照(尺寸像素114*156,格式为jpg/jpeg,小于20KB);
(二)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
(三)专业技术资格(最高)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
(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扫描件或照片(需单位盖章,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工作证明格式可参照系统模板);
(五)在校学生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学生证等,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
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流程:
1、账号注册->登录->填写承诺书->填写个人信息及相关图片证明->填写其他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完成。
2、证件号码是身份证件号码。
3、输入时请选择半角输入法。
4、如提示密码输入错误,点击“忘记密码”功能,修改密码,修改成功重新登录系统。
5、若无法通过“忘记密码”功能修改密码。可以拨打“各区会计人员管理咨询电话”进行重置密码,重置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不足六位,前面补0。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8069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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