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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明细科目设置
(1)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在“应付债券”科目核算。“应付债券”科目应当按照发行的金融工具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并在各类工具中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归类为流动负债的金融工具,以相关负债类科目进行核算)
(2)对于需要拆分且形成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的,应将拆分的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对于发行的且嵌入了非紧密相关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如果发行方选择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则应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核算。
(3)增设“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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